國外發展與代理經銷權 益促進委員會
中央健康保險局 公告
主旨:「全民健康保險第6次年度藥品支付價格調整原則」業於98年7月16日公告在案,茲修正該原則之新健保支付價格為98年10月1日生效。
依據:全民健康保險藥價基準及全民健康保險藥品支付價格調整作業要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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